湖北出台首個含硒食品地方標準
  今年11月起實施
  本報訊(記者劉睿徹 通訊員張毓茜)昨從我省食品安全宣傳周上獲悉:省衛生計劃委近日出台《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富有機硒食品硒含量要求》。這是全國首個關於有機硒食品的地方標準,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。
  中國營養學會將硒列為15種每日膳食營養素之一,一個成年人每天對硒的適宜攝入量是50—250微克。因硒具有抗癌、抗氧化作用,市場曾一度在食品中熱炒硒概念。
  按現有國家標準,食品中的硒,不論是無機硒還是有機硒,只要含量達到15微克/100克(固體食品),或7.5微克/100毫升(液體食品),就可稱“富含硒”或“富硒”食品。
  按照湖北出台的《要求》,今後我省宣稱富含有機硒的食品,必須是真正的有機硒,而不是添加劑,還須達到指定含量。《要求》明確,食品中的總硒最低含量必須達到20微克/100克(固體食品),或10微克/100ml(液體食品),有機硒含量必須大於其總硒的80%,才可稱“富含有機硒”或“富有機硒”食品。這明顯高於國家標準。  (原標題:湖北出台首個含硒食品地方標準今年11月起實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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